300MW火力發(fā)電廠崗位規(guī)范/財務管理/財務部主任崗位規(guī)范
1 范圍
本規(guī)范規(guī)定了財務部主任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guī)范適用于財務部主任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在公司總經理或分管經營副總經理的領導下,主持財務部的全面工作,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執(zhí)行國家的財政法規(guī),維護財經紀律,實施組織、調整、協調、監(jiān)督、考核等管理職能,制止一切非法開支,保證公司各項資金合理使用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2.1.2 負責管理公司資金、成本、利潤等經濟指標,組織落實公司內部定額流動資金和利潤指標。
2.1.3 組織編制并實施財務預算,及時進行成本分析和定期考核,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消耗,節(jié)約開支。
2.1.4 向上級及公司職工代表大會按會計法要求如實報告各項財務狀況、預算的執(zhí)行及經營成果情況,審核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2.1.5 組織開展經濟活動分析和成本分析,提出增產節(jié)能、增收節(jié)支實施方案。
2.1.6 審核生產運行維護、技措、安措、大修、更換改造,燃料、物資供應等經濟合同及勞動工資發(fā)放情況,并對上述經濟合同的執(zhí)行情況予以監(jiān)督和考核。
2.1.7 編制部門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1.8 組織制定并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2.1.9 制訂財務管理戰(zhàn)略目標,指導編制公司中長期財務發(fā)展規(guī)劃。
2.1.10 籌集生產經營、技術改造資金,并合理安排資金的使用。
2.1.11 主持公司財務會計工作的達標、升級工作。
2.1.12 為適應發(fā)展公司聯合和組建企業(yè)集團的需要,進行財務經營管理可行性研究,并提出組建方案。
2.1.13 主持研究財務會計管理新理論的應用,開拓財務會計新領域。
2.1.14 合理調節(jié),使用及管理公司外匯。
2.1.15 審定國有資產評估方案及實施細則。
2.1.16 對公司關于財務會計管理的重大改劃和國家關于財務會計的重大革新進行理論與實踐的探計,并寫出研究報告。
2.1.17 對本部人員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業(yè)務培訓,推行現代化管理。
2.2 工作關系
2.2.1 在總經理或分管經營副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為公司經營決策提供可靠的財務數據和可行性建議。
2.2.2 業(yè)務上接受公司職能部門的指導,并做好與相關部門的協調、聯系工作。
2.2.3 在分管范圍內,指揮其他崗位開展工作。
2.2.4 搞好部門內部各崗位及公司各部門之間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守崗位,遵守紀律。
2.3.2 說話和氣,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guī)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志,衣冠整潔。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yè)道德
3.1.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知識
3.2.1 掌握經濟學、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金融管理等方面的基礎知識。
3.2.2 掌握國家經濟體制改革的理論、目標、內容及近期工作重點和發(fā)展趨勢。
3.2.3 掌握外匯調劑和外匯貨款的主要內容、使用范圍和貨款條件。
3.2.4 掌握引進國外技術、技術裝備和國內配套貨款的有關規(guī)定。
3.2.5 掌握公司籌措施資金可行性方案的選擇及決策方法。
3.2.6 掌握利用外資、合資、聯營、集資等方面的理論及政策規(guī)定。
3.2.7 掌握會計行為規(guī)范和理論依據。
3.2.8 掌握國家財政、金融政策發(fā)展的演變過程、經驗教訓及今后發(fā)展趨勢。
3.2.9 掌握國內外大型公司的經營管理思想、經營方針的發(fā)展趨勢。
3.3 政策法規(guī)知識
3.3.1 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法》、《企業(yè)會計準則》、《企業(yè)財務通則》、《固定資產管理辦法》、《電力工業(yè)成本管理辦法》、《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貨款通則》、《電力工業(yè)基本建設預算管理制度》。
3.3.2 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電力工業(yè)技術管理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法規(guī)。
3.4 技能要求
3.4.1 具有主持研究財務會計管理新理論的應用,開拓財務會計新領域處理財務方面疑難問題的能力。
3.4.2 具有審定國有資產評估方案的能力。
3.4.3 具有對公司財務會計管理的重大改革和國家對財務會計的重大革新進行理論探計的能力。
3.4.4 具有審定公司集團財務計劃、評估開發(fā)投資方案的能力。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財經專業(yè)或管理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經歷。具有大專7年(本科5年、研究生3年)及以上本專業(yè)實際工作經歷。
3.5.3 專業(yè)技術資格。具有會計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
本規(guī)范規(guī)定了財務部主任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guī)范適用于財務部主任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在公司總經理或分管經營副總經理的領導下,主持財務部的全面工作,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執(zhí)行國家的財政法規(guī),維護財經紀律,實施組織、調整、協調、監(jiān)督、考核等管理職能,制止一切非法開支,保證公司各項資金合理使用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2.1.2 負責管理公司資金、成本、利潤等經濟指標,組織落實公司內部定額流動資金和利潤指標。
2.1.3 組織編制并實施財務預算,及時進行成本分析和定期考核,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消耗,節(jié)約開支。
2.1.4 向上級及公司職工代表大會按會計法要求如實報告各項財務狀況、預算的執(zhí)行及經營成果情況,審核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2.1.5 組織開展經濟活動分析和成本分析,提出增產節(jié)能、增收節(jié)支實施方案。
2.1.6 審核生產運行維護、技措、安措、大修、更換改造,燃料、物資供應等經濟合同及勞動工資發(fā)放情況,并對上述經濟合同的執(zhí)行情況予以監(jiān)督和考核。
2.1.7 編制部門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1.8 組織制定并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2.1.9 制訂財務管理戰(zhàn)略目標,指導編制公司中長期財務發(fā)展規(guī)劃。
2.1.10 籌集生產經營、技術改造資金,并合理安排資金的使用。
2.1.11 主持公司財務會計工作的達標、升級工作。
2.1.12 為適應發(fā)展公司聯合和組建企業(yè)集團的需要,進行財務經營管理可行性研究,并提出組建方案。
2.1.13 主持研究財務會計管理新理論的應用,開拓財務會計新領域。
2.1.14 合理調節(jié),使用及管理公司外匯。
2.1.15 審定國有資產評估方案及實施細則。
2.1.16 對公司關于財務會計管理的重大改劃和國家關于財務會計的重大革新進行理論與實踐的探計,并寫出研究報告。
2.1.17 對本部人員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業(yè)務培訓,推行現代化管理。
2.2 工作關系
2.2.1 在總經理或分管經營副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為公司經營決策提供可靠的財務數據和可行性建議。
2.2.2 業(yè)務上接受公司職能部門的指導,并做好與相關部門的協調、聯系工作。
2.2.3 在分管范圍內,指揮其他崗位開展工作。
2.2.4 搞好部門內部各崗位及公司各部門之間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守崗位,遵守紀律。
2.3.2 說話和氣,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guī)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志,衣冠整潔。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yè)道德
3.1.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知識
3.2.1 掌握經濟學、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金融管理等方面的基礎知識。
3.2.2 掌握國家經濟體制改革的理論、目標、內容及近期工作重點和發(fā)展趨勢。
3.2.3 掌握外匯調劑和外匯貨款的主要內容、使用范圍和貨款條件。
3.2.4 掌握引進國外技術、技術裝備和國內配套貨款的有關規(guī)定。
3.2.5 掌握公司籌措施資金可行性方案的選擇及決策方法。
3.2.6 掌握利用外資、合資、聯營、集資等方面的理論及政策規(guī)定。
3.2.7 掌握會計行為規(guī)范和理論依據。
3.2.8 掌握國家財政、金融政策發(fā)展的演變過程、經驗教訓及今后發(fā)展趨勢。
3.2.9 掌握國內外大型公司的經營管理思想、經營方針的發(fā)展趨勢。
3.3 政策法規(guī)知識
3.3.1 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法》、《企業(yè)會計準則》、《企業(yè)財務通則》、《固定資產管理辦法》、《電力工業(yè)成本管理辦法》、《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貨款通則》、《電力工業(yè)基本建設預算管理制度》。
3.3.2 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電力工業(yè)技術管理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法規(guī)。
3.4 技能要求
3.4.1 具有主持研究財務會計管理新理論的應用,開拓財務會計新領域處理財務方面疑難問題的能力。
3.4.2 具有審定國有資產評估方案的能力。
3.4.3 具有對公司財務會計管理的重大改革和國家對財務會計的重大革新進行理論探計的能力。
3.4.4 具有審定公司集團財務計劃、評估開發(fā)投資方案的能力。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財經專業(yè)或管理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經歷。具有大專7年(本科5年、研究生3年)及以上本專業(yè)實際工作經歷。
3.5.3 專業(yè)技術資格。具有會計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

環(huán)保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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